天祝檢察:能動履職“小案件”展現檢察“大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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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感謝了!奔波了整整6年,在你們的幫助下終于有了理想的結果。”日前,天祝縣村民阿某在拿到判決書后,激動地對天祝縣檢察院辦案檢察官說。
阿某系天祝縣某村村民,2017年4月向王某某銷售樟子松3200余株,但3萬余元貨款一直拖欠未支付。2021年12月,阿某提起訴訟,請求天祝縣人民法院判令王某某向其支付拖欠的苗木款,法院以證據不足為由駁回阿某訴訟請求,阿某不服一審判決,多次上訪。2023年3月,阿某所在鄉鎮工作人員將該線索反饋至天祝縣檢察院。
天祝縣檢察院在受理該案后,依法啟動了調查程序,通過耐心聽取阿某陳述,梳理關鍵證據,細化辦案流程,認定王某某購買阿某樟子松并拖欠貨款事實存在。遂向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法院采納檢察建議并判令被告王某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給付原告阿某苗木款33760元。至此,這場歷經近6年的合同糾紛畫上句號。對于年事已高的當事老人來說,不只是打贏了一場官司,更是幫他跨過了心中那道坎,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
阿某的這個案件很小,案由很常見,是普通的合同糾紛,案涉爭議額只有3萬余元。在辦理這起“小案”過程中,天祝檢察機關充分發揮主導作用,將化解矛盾貫穿于辦案始終,把法律法規落實到小案審理全過程、各環節,從多個當事人、證人的證言證詞中抽絲剝繭,一次次致電當事人詳詢細節,將費用一筆一筆捋清楚,真實還原了合同糾紛產生的全過程,得到了阿某等當事人、證人的認可和滿意,提出的檢察建議也被法院全部采納。
民有呼,我有應。天祝縣檢察院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天祝縣檢察機關將切實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作為一切檢察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守民心、護民利,做深、做實、做細辦案各環節,切實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與司法溫情。以更新理念、更實舉措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和公平正義,守護人民群眾美好生活,讓群眾切實感受到司法的力量和溫度。(新甘肅·甘肅法治報記者 王建慶 通訊員 劉忠 張瑞)
責任編輯:韓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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